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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丨自然资源部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用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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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人类可以直接获得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离不开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又有数量有限、分布不平衡等的特点,因此在不同时期制定不同的自然资源阶段性政策,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点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稳住经济的措施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守住法律底线和资源安全红线的前提下,年8月2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自然资发〔〕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应等7个方面26条。

一、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过渡期的规划依据,进一步明晰用地计划指标配置规则

1、明确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根据《通知》,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继续执行,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批准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将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建设项目用地如果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时附省级人民政府符合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意见。国家重大项目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应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国土空间规划是指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一体;“三区三线”是指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三区”是国土空间功能分区和用途分类的基础,“三线”是国土空间的边界管控,对国土空间提出强制性约束要求。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对推进建设项目顺利审批有重要意义。

2、强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继续实施增存挂钩

目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施行“增存挂钩机制”,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消化相挂钩。主要目的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促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本次《通知》明确了纳入重点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由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未纳入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城镇村批次用地继续实行增存挂钩,可预支使用当年指标,也可结转使用前三年度节余指标。

二、简化、优化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程序

1、取消特定项目用地预审程序,简化用地预审流程

自然资源部在《通知》中,缩小了用地预审范围,取消了5种情形下的用地预审办理,其中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有:“探采合一”和“探转采”油气类及钻井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具备直接出让采矿权条件、能够明确具体用地范围的采矿用地;露天煤矿接续用地。

2、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先行用地,允许分期分段报批用地

支持国家重大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对于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批复中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

3、落实临时用地政策

《通知》规定,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明确对于直接服务于铁路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需临时使用土地,业主单位签订复垦承诺书,确保能恢复种植条件的,可以占用耕地。

4、规范调整用地审批程序,简化规划许可申请材料与程序

《通知》规定,线性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地质灾害、文物保护等因素需调整用地范围的,经审批部门同意后,可申请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核发统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简化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三、明确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优化土地供应,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

本次《通知》中再次强调了要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并对项目范围进行了列举,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确定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允许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支持各地方根据自身农业结构调整,扩大补充耕地来源,同时仍要统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另外,《通知》对用海用岛项目,针对性提出了对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提出先行开展用海用岛论证专家评审等技术审查工作,对报国务院批准用海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提出施工申请和用海申请一并提交审查,精简技术评估报告,项目用海与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一并审查,允许特殊原因导致的临时用海活动续期一次,简化无居民海岛的公益设施用岛审批等。

律师提示:土地政策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策之一,而建设项目用地是土地政策中重要的一环,事关地方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建设项目用海用岛问题也愈发突出。因此,优化完善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用岛政策,对相关建设单位、投资人乃至国家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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